屠龍小隊策劃炸彈襲擊案 嚴重威脅社會安全
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共安全法律問題 發佈

在2019年12月8日的「國際人權日大遊行」前夕,香港警方發現了大量武器,包含手槍和子彈,並隨即展開了大規模的逮捕行動。最終,14名疑犯因涉嫌企圖以槍械和炸彈對警方進行襲擊而被控。這起事件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,法官在判刑時表示,本案的嚴重性遠超過以往的犯罪案件,特別是與葉繼歡案相比,本案更是針對公眾安全和政府穩定的威脅。

屠龍小隊的成立使得該小組成員的聚會頻繁,其中一名成員在參加科大的「勇武派抗爭會議」後,認識了更多同樣立場的參與者。在會議上,吳智鴻曾提到勇武示威者與警方之間的武力不對等,並鼓勵成員採取更激進的行動。這樣的言論無疑推動了該小組的極端行為,並使他們的計劃更加具體化。

在這起案件中,律政司首次引用聯合國反恐條例進行檢控,顯示出此案的嚴重性。多名被告中,首被告黃振強認罪後,被判監禁13年6個月,而其他被告也面臨類似的嚴厲處罰。法官在判刑時指出,這一事件不僅造成了社會恐慌,也對政府的穩定帶來了直接威脅。

法院的判決強調了對於這類犯罪行為的零容忍態度,並對未來可能的類似事件發出警告。此案顯示出社會中某些激進派的思潮依然存在,並可能在未來繼續挑戰公共安全與社會秩序。法官的言論也反映了對於此類行為的法律制裁的必要性,並強調了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性。

作為社會的一份子,我們必須對這類極端行為保持高度警覺,並積極參與公共事務,推動和平與理性的對話。未來的社會發展,不應該被這些激進行為所左右,而應該建立在理性與共識之上。這起案件的審理與判決,或許能成為未來防範類似事件的重要參考,提醒我們在追求理想與訴求的同時,必須遵守法律,珍惜社會的和平與安全。

Tags: , , ,
屠龍小隊案中女被告鍾雪瑩被判刑七年四個月,案件審理持續進行
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共安全法律 發佈

在香港高等法院,屠龍小隊案的審理如火如荼。今日,法庭針對早前認罪的部分被告進行求情及判刑,其中包括女被告鍾雪瑩。鍾雪瑩承認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,最終被判監七年四個月。此案涉及2019年12月8日的民陣遊行,當時屠龍小隊成員被控串謀在遊行中設置炸彈。法官張慧玲在審理過程中表示,鍾雪瑩的悔改情況獲得認可,並指出她是因為戀情而走上這條不歸路。案件中,其他被告的情況也在持續審理之中,包括被指為主謀的吳智鴻,他的求情被推遲,法官要求補充陳辭後再作判決。該案中共14人被控,其中7人不認罪,陪審團已對一名男被告的爆炸罪裁定有罪,而其餘被告則被判無罪。整個案件的審理不僅引發了社會的廣泛關注,也反映了當前社會對於安全及法律的重視。

Tags: , , ,
屠龍小隊案再度引發社會關注,鍾雪瑩被判監7年4個月
2024 年 8 月 30 日法律社會 發佈

香港高等法院近日針對屠龍小隊成員的多起案件進行了公開審理,社會再次聚焦於該案的細節與影響。案件源於2019年12月8日的民陣遊行,當時有成員涉嫌串謀在遊行中設置炸彈,引發了廣泛的關注與討論。

在此次審理中,多名被告面臨不同的指控,其中鍾雪瑩因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被判監7年4個月。法官張慧玲在判刑時表示,鍾雪瑩在求情中提到其與另一名被告蘇緯軒的情感關係,並形容她是被家人或愛侶利用,這一點在量刑時獲得了考量。法官指出,雖然鍾雪瑩的行為是錯誤的,但考慮到她的重犯機會較低,因此在量刑的起點上作出了相應的調整。

此外,另一名被告張俊富也因承認管有爆炸品等罪名被判囚18個月,並於刑滿後獲釋。案件中共涉及14名被告,7名不認罪的被告正在接受審判,陪審團的裁定對於未來的審理將起到重要的示範效應。

屠龍小隊案不僅涉及法律問題,也引發了社會對於年輕人參與極端行為的反思。許多評論員認為,這類案件的背後往往隱藏著更深層的社會問題,包括青年人對於社會的失望與絕望,以及對於暴力行為的誤解。社會各界應該加強對於青少年的教育與引導,以避免類似事件的再度發生。

總的來說,屠龍小隊案的審理結果不僅僅是對個別被告的判決,更是對香港社會的一次警示。未來,如何平衡法律的嚴厲與對年輕人的理解與包容,將是社會各界需要共同面對的挑戰。

Tags: , ,
屠龍小隊案裁決出爐:陪審團的抉擇與香港法律的考驗
2024 年 8 月 30 日公共安全法律 發佈

在香港的一起震驚社會的案件中,經過83天的漫長審訊,陪審團於8月29日終於作出裁決。這起被稱為屠龍小隊案的案件,涉及一名被告賴振邦,因「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」罪名成立,其他六名被告則全數被判無罪。

事件的根源可追溯至2019年12月8日的國際人權日遊行。當時,屠龍小隊與另一無名小隊涉嫌策劃使用炸彈襲擊警方,這是律政司首次以《反恐條例》對反修例運動中的案件進行檢控。七名涉案者均為男性與女性,面對的控罪包括串謀犯對訂明標的的暴力行為。

經過81天的審訊,陪審團在接受了大量的證據和證詞後,於27日開始退庭商議。陪審團的成員由九人組成,包括三名男性和六名女性,他們的決定對於香港的法治與社會穩定具有重要的意義。

據了解,這些被告在案發前均有參與示威的記錄,並在2020年8月之後未能依期到警署報到,最終導致法庭發出拘捕令。這起案件的審理程序,不僅考驗著香港的法律制度,也引發社會對於反恐法律的討論與反思。

陪審團的裁決結果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與討論,尤其在反修例運動後,社會對於法律的公正性與透明度充滿期待。儘管賴振邦的罪名成立,但陪審團對其他六名被告的無罪裁決,無疑反映了對於證據的嚴格審查與對人權的尊重。

在未來,隨著類似案件的增加,香港的法律環境可能面臨更多的挑戰。社會各界對於如何平衡公共安全與個人自由的討論將愈加激烈。屠龍小隊案無疑成為了香港法律與社會運動交織的又一個重要案例,值得我們持續關注與反思。

Tags: , ,